作为市政府负责招生考试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市十二个区(县级市)招生考试组织管理工作。招生考试工作主要面向广州市招生的各高校、普通中学、各类职业技术学校、成人教育学校;面向全市的在校学生及其家长,和各类教育统一考试的社会考生。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实施意见、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和本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测试的管理工作。协调、汇总、公布在本市招生的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负责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和本市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录取管理工作。
(三)负责本市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普通高考的报名、体检、建档、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协助省招考办做好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和成人高等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承担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考试工作。
(四)负责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务、考籍、毕业申请初审等组织管理工作。负责自学考试助学机构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市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等社会考试及教育系统的非学历证书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市各类教育考试及招生录取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的建设、软件开发、系统运行与维护工作。负责各类教育考试的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工作。承担本市教育考试及招生信息化建设的规划管理与指导工作。
(七)负责本市各类教育招生考试的考试安全和保密管理工作。负责调查处理招生和考试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
(八)开展本市各类教育招生考试的研究、宣传、咨询服务工作。
(九)负责本市教育类统一考试定点考场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十)指导和管理各区(县级市)招生考试机构、市属普通和成人本专科学校、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
(十一)负责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部门
(一)高等教育考试科
负责本市普通高等学校及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报名、考试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本市高考、成考考生的建档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市高考考生志愿填报、体检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负责本市高考考生户籍和学籍的资格审查以及照顾加分材料的审核上报;负责本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本市成人高考专升本考生的毕业证书验核;负责指导、协调与监督各区(县级市)高考、成考工作;协助省招办做好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和成人高等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二)中等教育考试科
负责制定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招生(以下简称"中招")考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汇总、公布在本市招生的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负责中招考试的报名、命题、试卷监制、考试、评卷、录取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各区(县级市)招考办和中招学校的招考工作。负责本市高二年级学生学业水平测试的报名、命题、试卷监制、考试、评卷的组织管理工作。
(三)自学考试科
负责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工作;负责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名报考、考务管理、考籍管理、毕业申请初审、发放课程合格证书与毕业证书等工作;负责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卷的管理工作;负责规范管理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和考风考纪建设;负责本市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活动的指导与监督工作。
(四)社会考试科
负责本市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等实行三级管理模式的教育类社会考试的管理工作;协助省教育考试院做好对本市考点(报名点)的设立和评估,做好考点考试报名、考务等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本市社会考试试卷及考试资料的管理及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本市非学历证书考试、全国少儿剑桥英语考试的报名报考、试卷保管保密、考试考务、成绩公布等管理工作。
(五)综合科
负责文秘、机要、人事、安全、档案、财务、资产管理、文印、后勤等日常工作;承担保密、信访、接待、离退休管理、计生、普法等工作。负责统筹本市各类招生考试的咨询、宣传和服务工作;负责本市各类教育考试考务工作的协调管理,负责单位内部工作综合协调和管理。
(六)信息管理科
负责规划本市教育考试及招生信息化发展工作,制定相关的技术标准,指导和规范各级招生考试信息化系统建设;改进和维护各类教育考试及招生业务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负责本市各类教育考试及招生数据库的管理,承担各类教育考试及招生业务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编制本单位教育考试及招生信息化建设预算和信息化项目技术方案,承担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采购、建设、验收、推广使用等工作;负责本市教育类统一考试定点考场建设的规划、指导工作;承担本单位的日常办公信息化技术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