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一级学科及中医1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科学技术史、医学技术、马克思主义理论、护理学7个一级学科及中医、中药学、护理、翻译、公共卫生、生物与医药6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硕士学位授权点。下面介绍一下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硕博招生条件。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y.shutcm.edu.cn。
一、硕士招生
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在医药相关行业工作满2年,已获得大学英语四级(CET-4)通过证书或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含425分)以上,或获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合格证书或笔试合格证书者,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前须先加试二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除1005中医学、1006中西医结合外,我校其他专业和学科均不接收同等学力身份考生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专业资格要求:
(1)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相关专业报考资格: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文件规定,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采取专业学位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衔接的培养模式,接收全日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毕业、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及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规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具有硕士研究生和住院医师双重身份,完成相应的培养和培训要求后,可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相关福利待遇及规培报名资格要求详见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上海市卫生人才官网。其临床培养将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进行培训并考核。考生报考时需符合"非定向就业"报考条件且报考类别需选择"非定向就业",录取后报考类别统一变更为"定向就业"。
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中药学、药学专业主要接收医药专业类毕业生报考,也接收相关学科专业(理、工、农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
(3)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接收医药类毕业生报考,也接收相关学科(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
二、硕士考试录取
初试
(一)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初试科目和时间。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三)考试科目及命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3日语、204英语(二)、302数学(二)、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其他自命题科目:
1.612中医综合:300分,含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等;
2.613西医综合:300分,含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等;
3.611中药综合:300分,含中药学、中药药剂学、有机化学等;
4.610西药综合:300分,含药理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等;
5.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300分,含中药化学、中药药剂学、中药鉴定学、中药学等;
6.308护理综合:300分,含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及外科护理学等;
7.620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150分;
8.803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150分;
9.211翻译硕士英语:100分;
10.357英语翻译基础:150分;
11.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150分;
12.353卫生综合:300分,含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等;
13.618中国医学史:150分;
14.802科学技术史:150分;
15.804数字电子技术:150分。
(四)考试地点:(详见我校官网后期相关通知)。
(五)初试成绩查询
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考生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初试成绩。
八、复试和调剂
(一)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专业、分类别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在复试前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未能按时提供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形式(整体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比例由我校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确定。报考中医专硕考生同时进行研究生复试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录面试内容和形式由各培训基地医院确定。)复试名单、时间、形式等将于复试前公布。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前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加试科目为:中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中医诊断学、中药学)。
(五)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比例是50%。
(六)根据教育部要求,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相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退役大学生士兵调剂政策详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相关条款。
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我校(含各院、系、所)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
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
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八)体检: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二、博士招生
招生方式
(一)申请考核
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机制改革,完善招收博士生的选拔体系,充分发挥导师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推进高水平大学战略合作,提升跨学科人才培养水平,吸引和选拔更多适应现代科学发展要求的优秀创新人才,不断提高博士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文)等会议、文件精神,我校在2023年继续实行"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1、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品德优良,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等。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生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新生入学注册时,无法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相关认证报告者,不予报到注册。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有两名与本专业有关的专家推荐(至少有一名为正高职称,建议其中一名为申请者本人的硕士生导师)。
(6)申请者只能报考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需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7)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CET-6通过(或≥425分);
②WSK(PETS-5)考试合格;
③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考试合格;
④TOEFL成绩100分以上(IBT)或250分以上(CBT);
⑤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GRE成绩325分以上;
⑥IELTS≥6.0;
⑦在相应的英语国家获得过学位。
(8)报考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专业代码1057开头各专业)的考生,须获得国家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最迟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获得,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9)非应届考生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SCI、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或正式录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至少2篇(如为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则须提交保证书确保本篇文章在本年度报考上海中医药大学博士中只用于本人一人,不可重复使用);其他可证明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
(10)申请者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2、申请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申请者参照《上海中医药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并填写《上海中医药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2)网上报名及材料提交要求。时间:2022年12月12日-12月19日。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进入博士生网上报名板块,浏览网报须知后,注册并登陆"博士网报系统"进行报名。网址如下:https://yjsy.shutcm.edu.cn/1145/list.htm
申请者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提交报考信息时,必须准确、详细填写本人通讯地址(省、市、县、门牌号<信箱号>、邮编等)和联系电话;录取通知书等将在2023年6月后按申请者所填写的通讯地址寄送,故请慎重填写通讯地址。报名完成后系统生成PDF文件,用A4纸单面打印,并至相关部门签章。
申请者须将完整报名材料扫描并合并成一个PDF文件,一次性完整发送至各二级学院指定邮箱(各二级学院寄送地址及邮箱见附件6)。纸质版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成册,须在材料袋上显著位置标注:"申请考核博士报考材料-报考学院-姓名"。装订要求:材料①、②单独装订,材料③-⑬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报名材料将由各二级学院复核,不符合要求或材料不实者,终止申请程序)。
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9日24:00,逾期未发送者(按邮件发出时间为准)或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报名材料纸质版原件寄送时间另行通知。
(3)具体报名材料:
①上海中医药大学博士报名表(博士网报系统报名完成后生成,共3页),第一页须本人签名,第三页"考生单位对考生报考的意见"栏需注明"同意报考非定向培养",并由相关部门盖章;未在报名表中明确写明报考类别或无单位盖章者均视为报考材料不齐全,不予受理;往届生如因特殊原因暂时无法盖章,须提供情况说明并本人签名,审核通过后可暂缓提交;
②两份专家推荐书(两名专家至少有一名为正高职称,建议其中一名为申请者本人的硕士生导师);如因特殊原因暂时无法盖章,可用专家职称证明材料代替,待事后再补盖专家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③《上海中医药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附件3);
④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应届生须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及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
⑤往届生须提供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有效期内);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有效期内);硕士阶段为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学籍、学历验证报告可登陆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进行办理);
⑥硕士阶段成绩(须加盖所在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如因特殊原因暂时无法获取成绩单或盖章,须提供情况说明并本人签名,审核通过后可暂缓提交;
⑦英语水平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⑧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⑨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⑩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报考者本人的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证明材料;在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交流做大会报告/分会报告的证明材料等;
⑪身体健康情况申报表;
⑫报考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专业代码1057开头各专业)的考生,提交国家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最迟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获得);
⑬攻读博士学位科研计划书。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行为,经核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3.报名费:250元。缴费时间:2022年12月20日-22日。缴费方式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博士报名缴费通知。审核不通过者,报名费恕不退还。
(二)硕博连读
符合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实施办法》规定的我校2021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按照《关于2021级硕士生申请硕博连读计划的通知》,进行申报。
(三)中医博士专业学位与中医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
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2023年中医专业学位博士与中医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