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关系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定程序证明当事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真实的活动。亲属关系公证书主要用于我国公民到国外定居、探亲、留学、继承遗产、领取抚恤赔偿金等事项。那么出国签证亲属关系公证材料有哪些呢?
一、材料
亲属关系公证是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申请人因血缘、婚姻、收养而与他人产生的相互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应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申请人材料: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关系人材料:身份证、户口簿。
(1)关系人移居国外并加入外国国籍,提供关系人国外身份证及护照的影印件;
(2)关系人常居国外尚未加入外国国籍,但国内身份证、户口簿已注销,需提供关系人的中国户籍注销证明、护照影印件和国外拘留证明;
(3)关系人已死亡的,需提供关系人的死亡证明。
3、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或人事档案部门所出具的申请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4、证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从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中任选其一代替证明信:
(1)如果您以前办理过出生公证或亲属关系公证,可以提供原出生公证书或亲属关系公证书;
(2)《出生医学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同时提供父母结婚证。
5、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二、事项
(1)公证书中关于亲属之间的称谓,应使用我国法定的和习惯上的统一称谓,不得使用地方方言。
(2)有的国家要求赴该国自费留学的我国公民提供包括所有家庭成员的亲属关系公证的除外。
三、内容
1、亲属关系公证的管辖。亲属关系公证由当事人依据地的公证处管辖。
2、申办亲属关系公证应提交的材料。申办此项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明,并提交有关部门根据档案记载出具的当事人与关系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
3、对亲属关系公证审查内容和应注意问题。
公证处应审查的内容有:材料是否齐全,当事人之间亲属关系是否真实合法,以及当事人使用亲属关系公证书的目的等。
四、怎样办理
当事人向具有涉外业务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后,应当按照公证人的要求填写《公证申请表》,然后准备亲属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等其他材料。
亲属关系公证所需材料准备齐全后,申请人应及时提交公证处,公证处工作人员将进行严格核查。材料通过核查后,申请人还必须按照公证处的收费标准缴纳公证费,一般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缴纳费用的,可以在公证处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公证书。
五、亲属关系公证书模板
申请人:(孩子的姓名)××,男,×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
关系人:父亲姓名,××,男,×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
母亲姓名,××,女,×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
公证事项:亲属关系
兹证明申请人(孩子名字)是关系人(父亲,母亲的名字)的儿子/女儿。
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年 月 日